簡介: 弗雷德里克·懷斯曼生于1930年,在耶魯大學獲得法律學位,然后在巴黎做開業律師,以后又回到美國的大學教授法律。1967年放棄律師行當、開始拍攝了第一部紀錄片《提提卡蠢事》(Titicul Follies)后,至今三十三年來,拍攝制作有三十余部紀錄片,被尊稱為美國60年代"直接電影”運動的主要人物。懷斯曼的作品總體風格是以美國的各種機構為題,沿著"用鏡頭解剖各種機構與人的方式并展示20世紀下半葉的美國綜觀”的紀錄方式、"一條道走下去”。 懷斯曼從出生到現在,一直住在美國波士頓。